柯培元,字复子,号易堂。山东历城人。清嘉庆二十三年(1818)恩科举人。善诗文,精金石。道光十五年(1835),由福建瓯宁知县调署噶玛兰厅通判,十一月十七日到任,至十二月十六日卸任,仅一月即去。离台后纂成《噶玛兰志略》,凡十四卷,自〈天文〉以至〈杂识〉共三十三志,约十二万馀字。记事止于道光十五年(1835),颇为详瞻。原稿今藏南京图书馆,1961年在台有《台湾文献丛刊》第九十二种之点校本流传。
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,精于拳勇。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,旗丁数百以篙刺之,篙所触处,寸寸折裂.以此名重一时,率其徒行教常州。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,观者如堵。忽一日,有卖蒜叟,龙钟伛偻,咳嗽不绝声,旁睨而揶揄之。众大骇,走告杨。杨大怒,招叟至前,以拳打砖墙,陷入尺许,傲之曰:“叟能如是乎?”叟曰:“君能打墙,不能打人。”杨愈怒骂曰:“老奴能受我打乎?打死勿怨!”叟笑曰:“垂死之年,能以一死成君之名,死亦何怨?”乃广约众人,写立誓劵。
令杨养息三日,老人自缚于树,解衣露腹。杨故取势于十步外,奋拳击之。老人寂然无声。但见杨双膝跪地,叩头曰:“晚生知罪了。”拔其拳,已夹入老人腹中,坚不可出,哀求良久,老人鼓腹纵之,已跌出一石桥外矣。
老人徐徐负蒜而归,卒不肯告人姓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