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圣〔清代〕
艰难又见中兴年,五胜临朝尚俨然。上相自求王导节,深宫新赐邓通钱。
贾生三表真何益,夷甫诸人太可怜。父老极知哀痛意,白头流涕诏书前。
李希圣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古风 其四十一
李白 〔唐代〕
朝弄紫沂海,夕披丹霞裳。挥手折若木,拂此西日光。
云卧游八极,玉颜已千霜。飘飘入无倪,稽首祈上皇。
呼我游太素,玉杯赐琼浆。一餐历万岁,何用还故乡。
永随长风去,天外恣飘扬。
介之推不言禄
左丘明 〔先秦〕
晋侯赏从亡者,介之推不言禄,禄亦弗及。
推曰:“献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怀无亲,外内弃之。天未绝晋,必将有主。主晋祀者,非君而谁?天实置之,而二三子以为己力,不亦诬乎?窃人之财,犹谓之盗。况贪天之功,以为己力乎?下义其罪,上赏其奸。上下相蒙,难与处矣。”
其母曰:“盍亦求之?以死谁怼?”
对曰:“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!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”
其母曰:“亦使知之,若何?”
对曰:“言,身之文也。身将隐,焉用文之?是求显也。”
其母曰:“能如是乎?与汝偕隐。”遂隐而死。
晋侯求之,不获,以绵上(地名)为之田。曰:“以志吾过,且旌善人。”
【双调】水仙子 春暮
李致远 〔元代〕
蟾宫曲·长沙怀古
卢挚 〔元代〕
【双调】沉醉东风_倩人扶观璚
乔吉 〔元代〕
【中吕】小上楼 赠伶妇
贯云石 〔元代〕
念奴娇·留别辛稼轩
刘过 〔宋代〕
卜算子·赠妓
谢直 〔宋代〕
贺新郎·送陈真州子华
刘克庄 〔宋代〕
江城子·填张春溪西湖竹枝词
张惠言 〔清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