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寨儿中风月煞经谙,收心也合搠淹。再不缠头戴蜀锦,沽酒典春衫。心如柳絮粘泥,狂风过怎摇撼。
【乔牌儿】这番天对勘,非是俺愚滥。相知每侧脚里来轰减,盖因他酒半酣。
【夜行船】又引起往前风月胆,今番做得尴九咸。且休说久远当来,奈何时暂,这些时陡羞惨。
【天仙子】咱非参,坏怪斗来搀。怎肯袄庙火绝,蓝桥水淹。难掩盖泼风声,被各俱耽。怎只恁两下里阻隔情分减,面北眉南。
【离亭宴煞】你休起风波剁断渔舟缆,得团圆摔破青铜鉴。冤家行再三,再三嘱付勤相探。常将好事贪,却休教花星暗。万一问休将人倒赚,眼挫了可憎才,心疼煞志诚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