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章(一一六○~一二三二),字子云,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孝宗淳熙八年(一一八二)进士,调同安簿,移安福尉。十二年,知彭泽县。宁宗嘉定四年(一二一一),通判建康府。六年,提辖行在榷货务都茶场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历通判温州,知建昌军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三三)、信州。理宗绍定五年卒,年七十三。事见《永乐大典》卷三一五六《提举崇禧观知郡陈公墓志铭》。
月日,愈再拜:天地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贴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