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高宗李治(628年7月21日-683年12月27日),字为善,中国唐朝第三位皇帝(649—683年在位),唐太宗李世民第九子,其母为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,是嫡三子。贞观五年(631年)封为晋王,后因唐太宗的嫡长子皇太子李承乾与嫡次子魏王李泰相继被废,他才于贞观十七年(643年)被册立为皇太子。贞观二十三年(649年)即位于长安太极殿,开创了有贞观遗风的永徽之治。唐代的版图,以高宗时为最大,东起朝鲜半岛,西临咸海(一说里海),北包贝加尔湖,南至越南横山,维持了32年。李治在位34年,于弘道元年(683年)驾崩,年五十五岁,葬于乾陵,庙号高宗,谥号天皇大帝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