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维英(1811~1869),字硕芝,又字实之,号迂谷,清淡水厅人。咸丰九年(1859)举人。少时受业于庠生黄德辉、举人陈六山、拔贡郑用鉴及其长兄陈维藻。道光二十五年(1845)任福建闽县教谕;咸丰元年(1851),台湾道徐宗干举为孝廉方正;咸丰九年(1859)乡试中举,授内阁中书。回籍后掌教于仰山、学海两书院。同治元年(1862),戴万生起事,因助饷捐得四品头衔,并获赏戴花翎。晚年建读书之处于剑潭畔,名曰「太古巢」,著有《乡党质疑》、《偷闲录》、《太古巢联集》等。
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
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 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
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
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其姑。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