邝元乐,字仲和。南海人。早年从学于湛若水。明世宗嘉靖十年(一五三一)举人。历官江南广德州、广西郁林州、山东宁海州知州。为官洁己爱民,执法不阿,清鲠不屈,治行称最。晚年解组归里,设教羊城,与庞嵩等为讲学之会,继湛若水发明心性之学。复与黎民表等结诗社唱和。有《郁州集》、《五岭文集》。
范宣子为政,诸侯之币重,郑人病之。
二月,郑伯如晋。子产寓书于子西,以告宣子,曰:“子为晋国,四邻诸侯,不闻令德而闻重币。侨也惑之。侨闻君子长国家者,非无贿之患,而无令名之难,夫诸侯之贿,聚于公室,则诸侯贰;若吾子赖之,则晋国贰。诸侯贰则晋国坏,晋国贰则子之家坏。何没没也?将焉用贿?
夫令名,德之舆也。德,国家之基也。有基无坏,无亦是务乎?有德则乐,乐则能久。诗云:‘乐只君子,邦家之基。’有令德也夫!‘上帝临女,无贰尔心。’有令名也夫!恕思以明德,则令名载而行之,是以远至迩安。毋宁使人谓子,子实生我,而谓子浚我以生乎?象有齿以焚其身,贿也。”
宣子说,乃轻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