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轸,字齐卿,号朝隐子,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一○一二)进士(《会稽续志》卷六)。仁宗天圣十年(一○三二)官祠部员外郎、集贤校理(《宋会要辑稿》仪制一○之一五)。康定元年(一○四○)知会稽。庆历二年(一○四二)移明州。皇祐二年(一○五○)以吏部郎中、直昭文馆守新定。三年得分司南京。卒年七十七,赠太傅、谏议大夫。今录诗二首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