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珵,字纯父(《乾道四明图经》卷一○舒亶《西湖记》)。神宗熙宁五年(一○七二)以殿中丞知滑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三五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移苏州(明正德《姑苏志》卷三)。六年,除成都府路转运使,旋改知邠州。八年,知明州,疏浚西湖,积土为十洲,一说绍圣中知明州。有《宣城集》三卷,已佚。今录诗十一首。
范宣子为政,诸侯之币重,郑人病之。
二月,郑伯如晋。子产寓书于子西,以告宣子,曰:“子为晋国,四邻诸侯,不闻令德而闻重币。侨也惑之。侨闻君子长国家者,非无贿之患,而无令名之难,夫诸侯之贿,聚于公室,则诸侯贰;若吾子赖之,则晋国贰。诸侯贰则晋国坏,晋国贰则子之家坏。何没没也?将焉用贿?
夫令名,德之舆也。德,国家之基也。有基无坏,无亦是务乎?有德则乐,乐则能久。诗云:‘乐只君子,邦家之基。’有令德也夫!‘上帝临女,无贰尔心。’有令名也夫!恕思以明德,则令名载而行之,是以远至迩安。毋宁使人谓子,子实生我,而谓子浚我以生乎?象有齿以焚其身,贿也。”
宣子说,乃轻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