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谷(九○四~九七一),字秀实,邠州新平(今陕西彬县)人。本姓唐,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。仕后晋、后汉、后周,累官兵部、吏部侍郎。宋太祖建隆二年(九六一),转礼部尚书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)、翰林承旨。乾德二年(九六四),判吏部铨兼知贡举。累加刑部、户部尚书。开宝三年十二月庚午卒(同上书卷一一),年六十八。《宋史》卷二六九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
长恨复长恨,裁作短歌行。何人为我楚舞,听我楚狂声?余既滋兰九畹,又树蕙之百亩,秋菊更餐英。门外沧浪水,可以濯吾缨。
一杯酒,问何似,身后名?人间万事,毫发常重泰山轻。悲莫悲生离别,乐莫乐新相识,儿女古今情。富贵非吾事,归与白鸥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