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泳(?~一一八九?),字子永,号兰泽,扬州(今属江苏)人,家于庐陵(今江西吉安)。正民子,洪弟。尝官两浙东路安抚司准备差遣(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卷一一五)。孝宗淳熙十四年(一一八七)知溧水县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七),淳熙末卒(宋洪迈《夷坚三志己序》)。有《兰泽野语》(同上书),及弟兄五人合集《李氏花萼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二一),均佚。今录诗七首。
晋人归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于是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
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”
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
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
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