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澧,字伯钟,号节庵。南海(今属广东佛山)人,附籍英德。明孝宗弘治六年(一四九三)进士,授刑部主事,迁员外郎,以病免。武宗正德五年(一五一〇)起补工部,迁郎中。以督治济宁河道有功,擢叙州知府,转四川松潘副使。以忤权贵,弃官归。游西樵山,与霍韬论理学,甚相投契。大同兵变,韬荐澧,并进澧所制箭。诏徵赴京,命兵部传其技法,拟授佥都御史,开府西北,命未下而澧卒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六有传。
月日,愈再拜:天地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贴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