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遵〔宋代〕
洪遵
(1120—1174)宋饶州鄱阳人,字景严,号小隐。洪适弟。以荫补承务郎。高宗绍兴十二年中博学宏词科。擢为秘书省正字。南宋词科中选即入馆,自遵始。父皓自金还,为秦桧贬谪,遵亦外放,通判常、婺、越三州。桧死,复入为正字,累官翰林学士。孝宗隆兴元年,拜同知枢密院事。累进资政殿学士。卒谥文安。好收藏历代钱币,通晓本朝翰苑故实。有《泉志》、《翰苑群书》、《小隐集》等。
哭㔶十五章 其三
辛弃疾 〔宋代〕
念汝虽孩童,气已负山岳。送汝已成人,行路已悲愕。
南岳横龙寺
白居易 〔唐代〕
哀溺文序
柳宗元 〔唐代〕
伤仲永
王安石 〔宋代〕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拨不断·布衣中
马致远 〔元代〕
谒金门·美人浴
阎选 〔五代〕
念奴娇·留别辛稼轩
刘过 〔宋代〕
浣溪沙·宿醉离愁慢髻鬟
韩偓 〔唐代〕
望江南·咏弦月
纳兰性德 〔清代〕
风入松(寿恕齐谢待制)
陈允平 〔宋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