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圣〔清代〕
清丽居然逼李温,首传吴体过中原。琵琶省识江南怨,绝代销魂萨雁门。
李希圣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竹枝
白居易 〔唐代〕
菩萨蛮·春风吹绿湖边草
高观国 〔宋代〕
南浦·春水
王沂孙 〔宋代〕
清平乐·春来街砌
欧阳炯 〔五代〕
解语花·上元
周邦彦 〔宋代〕
采桑子·群芳过后西湖好
欧阳修 〔宋代〕
江神子·博山道中书王氏壁
辛弃疾 〔宋代〕
水龙吟(丙戊清明和章质夫韵)
刘镇 〔宋代〕
江城子
陈允平 〔宋代〕
青玉案(戏赠醉妓)
毛滂 〔宋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