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楠,字晋臣(《天台续集别编》卷五)。孝宗淳熙九年(一一八二),知仙居县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一一)。十六年,改太常寺主簿(《宋会要辑稿》礼五三之一○)。宁宗庆元元年(一一九五)由广东运判任放罢(同上书职官七三之六四)。五年,又于知复州任放罢(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七)。开禧元年(一二○五)除监察御史。二年,迁殿中侍御史兼侍讲。
长恨复长恨,裁作短歌行。何人为我楚舞,听我楚狂声?余既滋兰九畹,又树蕙之百亩,秋菊更餐英。门外沧浪水,可以濯吾缨。
一杯酒,问何似,身后名?人间万事,毫发常重泰山轻。悲莫悲生离别,乐莫乐新相识,儿女古今情。富贵非吾事,归与白鸥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