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初(约公元1231年前后在世)字以元,一作子元,休宁(今属安徽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理宗绍定中前后在世。南宋大臣、理学家。詹体仁的宗侄。为学崇奉朱熹。初为县尉,后以荐为太学录,与同学汪莘友善。既仕七年,因上疏乞辨君子、小人、邪、正之分,忤韩侂胄,罢归。家居之日,与海内名贤以讲明斯道为己任,日以著书立说为乐。因居休宁之流塘,故集名《流塘集》;又尝构寒松阁於万松之间,读书其中,故其集又名《寒松阁集》。《宋诗纪事》卷六十二有小传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