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昌麟(1862年~1918年),别名正豫,字瑞徵,柳街乡人。他敏慧过人,5岁其父授之以书,渐长即能赋诗作对。6岁丧父,家境日衰,其母张氏,尽售其田,以偿债所余,佃田耕作。王昌麟为人耿介,不苟取与,处世以诚,待人以礼,飘泊一生,才未竟用。民国7年(1918年)12月病逝,终年57岁。其遗著有《周官通释》《文学通论》(一名国文讲义)《晴翠山房文集》《惜斋文录》等共19卷。
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,短宋玉曰:"玉为人体貌闲丽,口多微辞,又性好色。愿王勿与出入后宫。"
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。玉曰:"体貌闲丽,所受于天也;口多微辞,所学于师也;至于好色,臣无有也。"王曰:"子不好色,亦有说乎?有说则止,无说则退。"玉曰:"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,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,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。东家之子,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 ;著粉则太白,施朱则太赤;眉如翠羽,肌如白雪;腰如束素,齿如含贝;嫣然一笑,惑阳城,迷下蔡。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,至今未许也。登徒子则不然:其妻蓬头挛耳,齞唇历齿,旁行踽偻,又疥且痔。登徒子悦之,使有五子。王孰察之,谁为好色者矣。"
是时,秦章华大夫在侧,因进而称曰:"今夫宋玉盛称邻之女,以为美色,愚乱之邪;臣自以为守德,谓不如彼矣。且夫南楚穷巷之妾,焉足为大王言乎?若臣之陋,目所曾睹者,未敢云也。"王曰:"试为寡人说之。"大夫曰:"唯唯。臣少曾远游,周览九土,足历五都。出咸阳、熙邯郸,从容郑、卫、溱 、洧之间 。是时向春之末 ,迎夏之阳,鸧鹒喈喈,群女出桑。此郊之姝,华色含光,体美容冶,不待饰装。臣观其丽者,因称诗曰:'遵大路兮揽子祛'。赠以芳华辞甚妙。于是处子怳若有望而不来,忽若有来而不见。意密体疏,俯仰异观;含喜微笑,窃视流眄。复称诗曰:'寐春风兮发鲜荣,洁斋俟兮惠音声,赠我如此兮不如无生。'因迁延而辞避。盖徒以微辞相感动。精神相依凭;目欲其颜,心顾其义,扬《诗》守礼,终不过差,故足称也。"
于是楚王称善,宋玉遂不退。
一
咫尺的天南地北,霎时间月缺花飞。手执着饯行杯,眼阁着别离泪。刚道得声"保重将息",痛煞煞教人舍不得。好去者,望前程万里!
二
忧则忧鸾孤凤单,愁则愁月缺花残。为则为俏冤家,害则害谁曾惯,瘦则瘦不似今番;恨则恨孤帏绣衾寒,怕则怕黄昏到晚。
三
伴夜月银筝凤闲,暖东风绣被常悭。信沉了鱼,书绝了雁,盼雕鞍万水千山。本利对相思若不还,则告与那能索债愁眉泪眼。
四
夜月青楼凤箫,春风翠髻金翘。雨云浓,心肠俏,俊庞儿玉软香娇。六幅湘裙一搦腰,间别来十分瘦了。
五
面比花枝解语,眉横柳叶长疏。想着雨和云,朝还暮,但开口只是长吁。纸鹞儿休将人厮应付,肯不肯怀儿里便许。
己未八月二十日夜,梦有人以石研屏见饷者。其色如玉,光润可爱。中有一牛,磨角作斗状。云:“湘潭里中有张其姓者,多力善斗,号张难敌。一日,与人搏,偶败,忿赴河而死。居三日,其家人来视之,浮水上,则牛耳。自后并水之山往往有此石,或得之,里中辄不利。”梦中异之,为作诗数百言,大抵皆取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等事,觉而忘其言。后三日,赋词以识其异。
恨之极,恨极销磨不得。苌弘事,人道后来,其血三年化为碧。郑人缓也泣。吾父攻儒助墨。十年梦,沈痛化余,秋柏之间既为实。
相思重相忆。被怨结中肠,潜动精魄。望夫江上岩岩立。嗟一念中变,后期长绝。君看启母愤所激。又俄倾为石。
难敌,最多力。甚一忿沈渊,精气为物。依然困斗牛磨角。便影入山骨,至今雕琢。寻思人间,只合化,梦中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