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昌麟(1862年~1918年),别名正豫,字瑞徵,柳街乡人。他敏慧过人,5岁其父授之以书,渐长即能赋诗作对。6岁丧父,家境日衰,其母张氏,尽售其田,以偿债所余,佃田耕作。王昌麟为人耿介,不苟取与,处世以诚,待人以礼,飘泊一生,才未竟用。民国7年(1918年)12月病逝,终年57岁。其遗著有《周官通释》《文学通论》(一名国文讲义)《晴翠山房文集》《惜斋文录》等共19卷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