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66—1430)明江西德兴人,迁湖广长沙府湘阴,字惟哲。洪武二十三年举人。入太学,擢户部主事。永乐初进尚书,主持浙西、苏、松治水事。布衣徒步,日夜经划。七年,兼摄行在礼部、兵部、都察院事。十九年,以谏帝北征沙漠,系狱。二十二年,成祖死,仁宗即位,获释。累进太子少保、兼少傅,尚书如故。宣宗即位后,以旧辅益亲重。汉王高煦反,原吉与杨荣劝帝亲征平叛。宣德五年,卒官。历事五朝,外掌度支,内预机务,为政能持大体。卒谥忠靖。有《夏忠靖公集》。
月日,愈再拜:天地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贴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