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幼孜(1368-1432),名善,以字行,号退庵。新淦县(今新干县)人。建文二年(1400)进士,授户科给事中。成祖即位任翰林检讨。与吉水学士解缙同值文渊阁,升侍讲,为太子讲学。幼孜讲授《春秋》,进呈《春秋要旨》三卷。永乐五年(1407),迁右谕德兼侍讲,永乐十二年(1414)与胡广、杨荣等纂《五经四书性理大全》,迁翰林学士。洪熙元年(1425)进礼部尚书兼大学士,依旧担任翰林学士。明宣宗时,修两朝实录。宣德六年十二月十六日(1432年1月19日)卒,年六十四,赠少保,谥文靖。著有《北征录》及《后北征录》,后人集其遗文辑成《金文靖集》。
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
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 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
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
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其姑。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