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74—1543)明河南武陟人,字粹夫,号柏斋。弘治十五年进士。为翰林修撰。不屈于刘瑾,累疏致仕。后出为开州知府,历工、户、礼三部侍郎、南京右都御史。致仕里居十余年,教子弟以孝弟忠信。对王守仁之学颇有微辞。有《医学管见》、《阴阳律吕》、《柏斋三书》、《柏斋集》。
两峡崭岩,问谁占、清风旧筑。更满眼、云来鸟去,涧红山绿。
世上无人供笑傲,门前有客休迎肃。怕凄凉、无物伴君时,多栽竹。
风采妙,凝冰玉。诗句好,馀膏馥。叹只今人物,一夔应足。
人似秋鸿无定住,事如飞弹须圆熟。笑君侯、陪酒又陪歌,阳春曲。
丞之职所以贰令,于一邑无所不当问。其下主簿、尉,主簿、尉乃有分职。丞位高而逼,例以嫌不可否事。文书行,吏抱成案诣丞,卷其前,钳以左手,右手摘纸尾,雁鹜行以进,平立睨丞曰:“当署。”丞涉笔占位,署惟谨,目吏,问:“可不可?”吏曰:“得。”则退。不敢略省,漫不知何事。官虽尊,力势反出主簿、尉下。谚数慢,必曰“丞”。至以相訾謷。丞之设,岂端使然哉?
博陵崔斯立,种学绩文,以蓄其有,泓涵演迤,日大以肆。贞元初,挟其能战艺于京师,再进再屈千人。元和初,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,再转而为丞兹邑。始至,喟曰:“官无卑,顾材不足塞职。”既噤不得施用,又喟曰:“丞哉,丞哉!余不负丞,而丞负余。”则尽枿去牙角,一蹑故迹,破崖岸而为之。
丞厅故有记,坏漏污不可读。斯立易桷与瓦,墁治壁,悉书前任人名氏。庭有老槐四行,南墙巨竹千梃,俨立若相持,水㶁㶁循除鸣。斯立痛扫溉,对树二松,日吟哦其间。有问者,辄对曰:“余方有公事,子姑去。”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。
治平二年五月丁亥,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。六月甲午,殡于京城之西。其明年六月壬午,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,先君、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。轼铭其墓曰:
君讳弗,眉之青神人,乡贡进士方之女。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,有子迈。君之未嫁,事父母;既嫁,事吾先君先夫人,皆以谨肃闻。其始,未尝自言其知书也。见轼读书,则终日不去,亦不知其能通也。其后,轼有所忘,君辄能记之。问其他书,则皆略知之,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。
从轼官于凤翔。轼有所为于外,君未尝不问知其详。曰:“子去亲远,不可以不慎。”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。轼与客言于外,君立屏间听之,退必反覆其言,曰:“某人也,言辄持两端,惟子意之所向,子何用与是人言。”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,君曰:“恐不能久,其与人锐,其去人必速。”已而果然。将死之岁,其言多可听,类有识者。其死也,盖年二十有七而已。始死,先君命轼曰:“妇从汝于艰难,不可忘也。他日,汝必葬诸其姑之侧。”未期年而先君没,轼谨以遗令葬之,铭曰:
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,余不能。呜呼哀哉!余永无所依怙。君虽没,其有与为妇何伤乎。呜呼哀哉!
对潇潇暮雨洒江天,一番洗清秋。渐霜风凄紧,关河冷落,残照当楼。是处红衰翠减,苒苒物华休。唯有长江水,无语东流。
不忍登高临远,望故乡渺邈,归思难收。叹年来踪迹,何事苦淹留?想佳人妆楼颙望,误几回、天际识归舟。争知我,倚阑杆处,正恁凝愁!(阑 一作: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