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延祐年间(1314年—1320年),欧阳玄任芜湖县尹三年,不畏权贵,清理积案,严正执法,注重发展农业,深得百姓拥戴,有“教化大行,飞蝗不入境”之誉。在任内,对芜湖名胜古迹,多加保护修葺,据传“芜湖八景”,是其在任时所形成。对每景都题有七律一首(见康熙《太平府志》和《芜湖县志》),常游“荆山寒壁”,因与家乡荆州的荆山同名,所以其有“三年楚客江东寓,每见荆山忆故乡”之句。离任时,对芜湖依念绵绵。后人将荆山之水取名“欧阳湖”,简称“欧湖”,以志纪念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