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朴〔宋代〕
掷饵求鱼计亦难,长鲸摇曳海波宽。狂风有待三秋起,健翮须教万里抟。
直以逸民朝圣主,不随计吏上春官。庖刀休用援尸祝,巾笥宁封贡禹冠。
李朴
李朴(1063-1127)字先之,虔州兴国迳口(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,卒于高宗建炎元年,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,(公元一〇九四年)登进士第。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程颐独器许之。移虔州教授,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,忌者欲挤之死,朴泰然无惧色。徽宗即位,召对,言甚切直。蔡京恶之,复以为虔州教授;又罢为四会令。钦宗在东宫,闻其名;及即位,除著作郎,半岁凡五迁。高宗初,除秘书监,未至卒。追赠为宝文阁待制。朴著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。
劝梦得酒
白居易 〔唐代〕
伤仲永
王安石 〔宋代〕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紫萸香慢·近重阳
姚云文 〔宋代〕
菩萨蛮·题画
龚翔麟 〔清代〕
鹊桥仙·云林瞩题闰七夕联吟图
顾太清 〔清代〕
永遇乐·落日熔金
李清照 〔宋代〕
诉衷情
陈允平 〔宋代〕
画堂春
张抡 〔宋代〕
阮郎归
廖刚 〔宋代〕
明月逐人来(灯夕赵礼端席上)
张元干 〔宋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