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宝箴(1831年-1900年7月22日),谱名陈观善,字相真,号右铭,晚年自号四觉老人,江西义宁(今江西九江修水县)客家人,晚清维新派政治家。1895年在湖南巡抚任内与按察使黄遵宪、学政江标等办新政,开办时务学堂,设矿务、轮船、电报及制造公司,刊《湘学报》,被光绪帝称为“新政重臣”的改革者,系清末著名维新派骨干,地方督抚中唯一倾向维新变法的实权派风云人物。后受到湖南守旧派王先谦、叶德辉的攻讦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戊戌政变爆发,百日维新宣告失败,陈宝箴以“滥保匪人”被罢黜。光绪二十六年(1900年)7月22日去世。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