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诜〔清代〕
陈诜
陈诜(1642—1722),字叔大,号实斋,浙江海宁盐官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举人。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。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,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,历官至左副都御史。四十三年,出任贵州巡抚。后调任湖北巡抚。时江浙米贵,诜放宽米禁,通盘筹划,平抑三省米价。原来湖北盐规,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,盐商趁此提高盐价。诜到任,革除此种陋规。卸任时,盐商送诜万金,不受。五十年,升工部尚书,转礼部尚书。后老病辞归。卒谥清恪。著有《周易玩辞述》、《诗经述》、《四书述》、《资治通鉴述》等。
对酒五首 其二
白居易 〔唐代〕
蜗牛角上争何事,石火光中寄此身。随富随贫且欢乐,不开口笑是痴人。
【黄钟】人月圆_春日次韵罗
张可久 〔元代〕
折桂令·登姑苏台
乔吉 〔元代〕
蝶恋花
赵令畤 〔宋代〕
天仙子·柳色披衫金缕凤
和凝 〔五代〕
玉楼春·春恨
晏殊 〔宋代〕
浣溪沙·杨花
陈子龙 〔明代〕
忍辱仙人春兴
丘处机 〔宋代〕
丑奴儿·书博山道中壁
辛弃疾 〔宋代〕
贺新郎·同父见和再用韵答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