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14—1884)湖南长沙人,字应甫,一字荇农,晚号自庵。道光二十五年进士,授编修,擢至侍讲。太平军攻湘时尝劾赛尚阿、和春作战不力,称敢言。后随办京畿防务,不畏上官,敢据实开释无辜。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光绪初罢官居京师,专注著述。诗文书画均为时所重。心力所瘁,则在两《汉书》,有《汉书注校补》、《后汉书注补正》、《三国志注證遗》、《思益堂集》等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