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陶(约公元812—约885年):字嵩伯,号三教布衣。《全唐诗》卷七百四十五“陈陶”传作“岭南(一云鄱阳,一云剑浦)人”。然而从其《闽川梦归》等诗题,以及称建水(在今福建南平市东南,即闽江上游)一带山水为“家山”(《投赠福建路罗中丞》)来看,当是剑浦(今福建南平)人,而岭南(今广东广西一带)或鄱阳(今江西波阳)只是他的祖籍。早年游学长安,善天文历象,尤工诗。举进士不第,遂恣游名山。唐宣宗大中(847—860年)时,隐居洪州西山(在今江西新建县西),后不知所终。有诗十卷,已散佚,后人辑有《陈嵩伯诗集》一卷。
晋人归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于是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
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”
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
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
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
晋太元中,武陵人捕鱼为业。缘溪行,忘路之远近。忽逢桃花林,夹岸数百步,中无杂树,芳草鲜美,落英缤纷。渔人甚异之。复前行,欲穷其林。
林尽水源,便得一山,山有小口,仿佛若有光。便舍船,从口入。初极狭,才通人。复行数十步,豁然开朗。土地平旷,屋舍俨然,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。阡陌交通,鸡犬相闻。其中往来种作,男女衣着,悉如外人。黄发垂髫,并怡然自乐。
见渔人,乃大惊,问所从来。具答之。便要还家,设酒杀鸡作食。村中闻有此人,咸来问讯。自云先世避秦时乱,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,不复出焉,遂与外人间隔。问今是何世,乃不知有汉,无论魏晋。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,皆叹惋。余人各复延至其家,皆出酒食。停数日,辞去。此中人语云:“不足为外人道也。”(间隔 一作:隔绝)
既出,得其船,便扶向路,处处志之。及郡下,诣太守,说如此。太守即遣人随其往,寻向所志,遂迷,不复得路。
南阳刘子骥,高尚士也,闻之,欣然规往。未果,寻病终,后遂无问津者。
羞看镜里花,憔悴难禁架,耽阁眉儿淡了教谁画?最苦魂梦飞绕天涯,须信
流年鬓有华。红颜自古多薄命,莫怨东风当自嗟。无人处,盈盈珠泪偷弹洒琵琶。
恨那时错认冤家,说尽了痴心话。
一杯别酒阑,三唱阳关罢,万里云山两下相牵畦。念奴半点情与伊家,分付
些儿莫记差:不如收拾闲风月,再休惹朱雀桥边野草化。无人把,萋萋芳草随君
到天涯。准备着夜雨梧桐,和泪点常飘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