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炎(1137——1218)字晦叔,一字晦仲,号双溪,婺源(今属江西)人。一生著述甚富,有《读易笔记》、《尚书小传》、《礼记解》、《论 语解》、《孝圣解》、《老子解》、《春秋衍义》、《象数稽疑》、《禹贡辨》等,《全宋词》第 三册录其词五十二首。事迹见胡升《王大监传》(《新安文献志》卷六九)、 《宋史翼》卷二四,参《南宋馆阁续 录》卷八、九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题情(四首)
一
云鬟雾鬓胜堆鸦,浅露金莲簌绛纱。不比等闲墙外花。骂你个俏冤家,一半儿难当一半儿耍。
二
碧纱窗外静无人,跪在床前忙要亲。骂了个负心回转身。虽是我话儿嗔,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。
三
银台灯灭篆烟残,独入罗帏淹泪眼。乍孤眠好教人情兴懒。薄设设被儿单,一半儿温和一半儿寒。
四
多情多绪小冤家,迤逗的人来憔悴煞;说来的话先瞒过咱,怎知他,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。
女校尉
换步那踪,趋前退后,侧脚傍行,垂肩亸袖。若说过论茶头,膁答板搂,入来的掩,出去的兜。子要论道儿着人,不要无拽样顺纽。
【紫花儿】打的个桶子膁特顺,暗足窝妆腰,不揪拐回头。不要那看的每侧面,子弟每凝眸。非是我胡诌,上下泛前后左右瞅,过从的圆就。三鲍敲失落,五花气从头。
【天净沙】平生肥马轻裘,何须锦带吴钩?百岁光阴转首,休闲生受,叹功名似水上浮沤。
【寨儿令】得自由,莫刚求。茶余饭饱邀故友,谢馆秦楼,散闷消愁,惟蹴踘最风流。演习得踢打温柔,施逞得解数滑熟。引脚蹑龙斩眼,担枪拐凤摇头。一左一右,折叠鹘胜游。
【尾】锦缠腕、叶底桃、鸳鸯叩,入脚面带黄河逆流。斗白打赛官场,三场儿尽皆有。
远归
年深马骨高,尘惨貂裘敝。夜长鸳梦短,天阔雁书迟。急觅归期,不索寻名利。归心紧归去疾,恨不得袅断鞭梢,岂避千山万水!
【梁州】龟卦何须再卜,料灯花已报先知。并程途不甫能来到家内,见庭闲小院,门掩昏闺,碧纱窗悄,斑竹帘垂。将个栊门儿款款轻推,把一个可喜娘脸儿班回。急惊列半晌荒唐,慢朦腾十分认得,呆答孩似醉如痴!又嗔,又喜。共携素手归兰舍,半含笑半擎泪。些儿春情云雨罢,各诉别离。
【尾】我道因思翠袖宽了衣袂,你道是为盼雕鞍减了玉肌。不索教梅香鉴憔悴,向碧纱幮帐底,翠帏屏影里,厮揾着香腮去镜儿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