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谷口郑子真,躬耕在岩石。高名动京师,天下皆籍籍。
斯人竟不起,云卧从所适。苟无济代心,独善亦何益。
惟君家世者,偃息逢休明。谈天信浩荡,说剑纷纵横。
谢公不徒然,起来为苍生。秘书何寂寂,无乃羁豪英。
且复归碧山,安能恋金阙。旧宅樵渔地,蓬蒿已应没。
却顾女几峰,胡颜见云月。
天然一帧荆关画,谁打稿,斜阳下?历历水残山剩也。乱鸦千点,落鸿孤烟,中有渔樵话。
登临我亦悲秋者,向蔓草平原泪盈把。自古有情终不化。青娥冢上,东风野火,烧出鸳鸯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