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路难四首 其四

何景明 何景明〔明代〕

我发行路歌,诸君请勿哗。严冬霜雪虽可畏,三春草木自荣华。

人生富贵各有时,不劳辛苦更咨嗟。百年冉冉宁复多,白日速如东流波。

眼中世事只如此,生前不乐将奈何。

何景明

何景明

  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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戏酬皇甫十再劝酒

白居易白居易 〔唐代〕

净名居士眼方丈,玄晏先生酿老春。
手把屈巵未劝我,世间何处觅波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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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后却寄元九

白居易白居易 〔唐代〕

蒲池村里悤悤别,沣水桥边兀兀回。行到城门残酒醒,万重离恨一时来。

赏析 注释 译文

驳复仇议

柳宗元柳宗元 〔唐代〕

  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
 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 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
  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
  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
  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 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
赏析 注释 译文

清江引·秋居

吴西逸吴西逸 〔元代〕

白雁乱飞秋似雪,清露生凉夜。扫却石边云,醉踏松根月。星斗满天人睡也。
赏析 注释 译文

阮郎归·湘天风雨破寒初

秦观秦观 〔宋代〕

湘天风雨破寒初。深沉庭院虚。丽谯吹罢小单于。迢迢清夜徂。
乡梦断,旅魂孤。峥嵘岁又除。衡阳犹有雁传书。郴阳和雁无。
赏析 注释 译文

阮郎归·客中见梅

赵长卿赵长卿 〔宋代〕

年年为客遍天涯。梦迟归路赊。无端星月浸窗纱。一枝寒影斜。
肠未断,鬓先华。新来瘦转加。角声吹彻小梅花。夜长人忆家。
赏析 注释 译文

蝶恋花·欲减罗衣寒未去

赵令畤赵令畤 〔宋代〕

欲减罗衣寒未去,不卷珠帘,人在深深处。红杏枝头花几许?啼痕止恨清明雨。
尽日沉烟香一缕,宿酒醒迟,恼破春情绪。飞燕又将归信误,小屏风上西江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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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家傲

陈允平陈允平 〔宋代〕

日转花梢春已昼。双蛾曲理遥山秀。百草偏输羞不斗。随人后。无情自折金丝柳。
秋水盈盈娇欲溜。六么倦舞弓弯袖。偷摘青梅推病酒。徘徊久。一双燕子归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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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遇乐(旧上声韵,今移入平声)

陈允平陈允平 〔宋代〕

玉腕笼寒,翠阑凭晓,莺调新簧。暗水穿苔,游丝度柳,人静芳昼长。云南归雁,楼西飞燕,去来惯认炎凉。王孙远,青青草色,几回望断柔肠。
蔷薇旧约,尊前一笑,等闲孤负年光。斗草庭空,抛梭架冷,帘外风絮香。伤春情绪,惜花时候,日斜尚未成妆。闻嬉笑,谁家女伴,又还采桑。
赏析

惜分飞

陈允平陈允平 〔宋代〕

钏阁桃腮香玉溜。困倚银床倦绣。双燕归来后。相思叶底寻红豆。
碧唾春衫还在否。重理弓弯舞袖。锦藉芙蓉皱。翠腰羞对垂杨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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