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曙(?—739年),一作署,宋州宋城县(今河南商丘)人 ,唐朝状元、诗人。崔曙自幼失去双亲,可谓备尝人世艰难困苦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,崔曙科举考试中获得进士第一名,又在殿试中作《奉试明堂火珠》诗。唐玄宗看后大为赞赏,取为状元,官授河内县县尉。可惜,第二年,崔曙就病故了。崔曙死后只留下一女,名叫“星星”,世人皆以为“曙后一星孤”是谶语。
从事有示愈以《荆谭酬唱诗》者,愈既受以卒业,因仰而言曰:“夫和平之音淡薄,而愁思之声要妙;欢愉之辞难工,而穷苦之言易好也。是故文章之作,恒发于羁旅草野;至若王公贵人,气满志得,非性能好之,则不暇以为。
今仆射裴公,开镇蛮荆,统郡惟九;常侍杨公,领湖之南,壤地二千里。德刑之政并勤,爵禄之报两崇。乃能存志乎《诗》、《书》,寓辞乎咏歌,往复循环,有唱斯和,搜奇抉怪,雕镂文字,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,铿锵发金石,幽眇感鬼神,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。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,苟在编者,咸可观也。宜乎施之乐章,纪诸册书。”从事曰:“子之言是也。”告于公,书以为《荆谭酬唱诗序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