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纶(739年—799年),字允言,河中蒲州(今山西永济县)人。唐代诗人,大历十才子之一。唐玄宗天宝末年举进士,遇乱不第;唐代宗朝又应举, 屡试不第。大历六年,经宰相元载举荐,授阌乡尉;后由宰相王缙荐为集贤学士,秘书省校书郎,升监察御史。出为陕州户曹、河南密县令。之后元载、王缙获罪,遭到牵连。唐德宗朝,复为昭应县令,出任河中元帅浑瑊府判官,官至检校户部郎中。不久去世。著有《卢户部诗集》。
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,报槜李也。遂入越。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,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。
吴子将许之。伍员曰:“不可。臣闻之:‘树德莫如滋,去疾莫如尽。’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,灭夏后相。后缗方娠,逃出自窦,归于有仍,生少康焉,为仍牧正。惎浇能戒之。浇使椒求之,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,以除其害。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,而邑诸纶,有田一成,有众一旅。能布其德,而兆其谋,以收夏众,抚其官职;使女艾谍浇,使季杼诱豷,遂灭过、戈,复禹之绩。祀夏配天,不失旧物。今吴不如过,而越大于少康,或将丰之,不亦难乎?勾践能亲而务施,施不失人,亲不弃劳,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。于是乎克而弗取,将又存之,违天而长寇雠,后虽悔之,不可食已。姬之衰也,日可俟也。介在蛮夷,而长寇雠,以是求伯,必不行矣。”
弗听。退而告人曰:“越十年生聚,而十年教训,二十年之外,吴其为沼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