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川,字子至,徐州丰(今属江苏)人。若谷弟。高宗绍兴十六年(一一四六),权金部员外郎,以事放罢。三十一年,由江南西路转运判官移东路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五、一八八)。三十二年,总领淮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。孝宗隆兴二年(一一六四),除司农少卿。乾道元年(一一六五),以吏部尚书使金。二年,放罢。《两宋名贤小集》存有《延月楼诗稿》一卷。今录诗十三首。
晋人归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于是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
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”
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
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
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