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几(1085--1166)中国南宋诗人。字吉甫,自号茶山居士。其先赣州(今江西赣县)人,徙居河南府(今河南洛阳)。历任江西、浙西提刑、秘书少监、礼部侍郎。曾几学识渊博,勤于政事。他的学生陆游替他作《墓志铭》,称他“治经学道之余,发于文章,雅正纯粹,而诗尤工。”后人将其列入江西诗派。其诗多属抒情遣兴、唱酬题赠之作,闲雅清淡。五、七言律诗讲究对仗自然,气韵疏畅。古体如《赠空上人》,近体诗如《南山除夜》等,均见功力。所著《易释象》及文集已佚。《四库全书》有《茶山集》8卷,辑自《永乐大典》。
晋人归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于是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
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”
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
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
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
余年来观瀑屡矣,至峡江寺而意难决舍,则飞泉一亭为之也。
凡人之情,其目悦,其体不适,势不能久留。天台之瀑,离寺百步,雁宕瀑旁无寺。他若匡庐,若罗浮,若青田之石门,瀑未尝不奇,而游者皆暴日中,踞危崖,不得从容以观,如倾盖交,虽欢易别。
惟粤东峡山,高不过里许,而磴级纡曲,古松张覆,骄阳不炙。过石桥,有三奇树鼎足立,忽至半空,凝结为一。凡树皆根合而枝分,此独根分而枝合,奇已。
登山大半,飞瀑雷震,从空而下。瀑旁有室,即飞泉亭也。纵横丈馀,八窗明净,闭窗瀑闻,开窗瀑至。人可坐可卧,可箕踞,可偃仰,可放笔研,可瀹茗置饮,以人之逸,待水之劳,取九天银河,置几席间作玩。当时建此亭者,其仙乎!
僧澄波善弈,余命霞裳与之对枰。于是水声、棋声、松声、鸟声,参错并奏。顷之,又有曳杖声从云中来者,则老僧怀远抱诗集尺许,来索余序。于是吟咏之声又复大作。天籁人籁,合同而化。不图观瀑之娱,一至于斯,亭之功大矣!
坐久,日落,不得已下山,宿带玉堂。正对南山,云树蓊郁,中隔长江,风帆往来,妙无一人肯泊岸来此寺者。僧告余曰:“峡江寺俗名飞来寺。”余笑曰:“寺何能飞?惟他日余之魂梦或飞来耳!”僧曰:“无征不信。公爱之,何不记之!”余曰:“诺。”已遂述数行,一以自存,一以与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