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后主陈叔宝(553—604年),字元秀,南朝陈最后一位皇帝。公元582年—589年在位,在位时大建宫室,生活奢侈,不理朝政,日夜与妃嫔、文臣游宴,制作艳词。隋军南下时,自恃长江天险,不以为意。589年(祯明三年),隋军入建康,陈叔宝被俘。后在洛阳城病死,终年52岁,追赠大将军、长城县公,谥曰炀。
西凉伎,假面胡人假狮子。刻木为头丝作尾,金镀眼睛银帖齿。
奋迅毛衣摆双耳,如从流沙来万里。紫髯深目两胡儿,鼓舞跳梁前致辞。
应似凉州未陷日,安西都护进来时。须臾云得新消息,安西路绝归不得。
泣向狮子涕双垂,凉州陷没知不知。狮子回头向西望,哀吼一声观者悲。
贞元边将爱此曲,醉坐笑看看不足。娱宾犒士宴监军,狮子胡儿长在目。
有一征夫年七十,见弄凉州低面泣。泣罢敛手白将军,主忧臣辱昔所闻。
自从天宝兵戈起,犬戎日夜吞西鄙。凉州陷来四十年,河陇侵将七千里。
平时安西万里疆,今日边防在凤翔。缘边空屯十万卒,饱食温衣闲过日。
遗民肠断在凉州,将卒相看无意收。天子每思长痛惜,将军欲说合惭羞。
奈何仍看西凉伎,取笑资欢无所愧。纵无智力未能收,忍取西凉弄为戏。
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,最是不济事。
眼中了了,心下匆匆,方寸无多,往来应接不暇,如看场中美色,一眼即过,与我何与也?千古过目成诵,孰有如孔子者乎?读《易》至韦编三绝,不知翻阅过几千百遍来,微言精义,愈探愈出,愈研愈入,愈往而不知其所穷。虽生知安行之圣,不废困勉下学之功也。东坡读书不用两遍,然其在翰林读《阿房宫赋》至四鼓,老吏苦之,坡洒然不倦。岂以一过即记,遂了其事乎!惟虞世南、张睢阳、张方平,平生书不再读,迄无佳文。
且过辄成诵,又有无所不诵之陋。即如《史记》百三十篇中,以《项羽本纪》为最,而《项羽本纪》中,又以巨鹿之战、鸿门之宴、垓下之会为最。反覆诵观,可欣可泣,在此数段耳。若一部《史记》,篇篇都读,字字都记,岂非没分晓的钝汉!更有小说家言,各种传奇恶曲,及打油诗词,亦复寓目不忘,如破烂厨柜,臭油坏酱悉贮其中,其龌龊亦耐不得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乐心儿比目连枝,肯意儿新婚燕尔。画船开抛闪的人独自,遥望关西店儿。黄河水流不尽心事,中条山隔不断相思。当记得夜深沉,人静情,自来时。来时节三两句话,去时节一篇诗,记在人心窝儿里直到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