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430—464)即刘骏。字休龙,小字道民。南朝宋文帝第三子。初封武陵王,历任湘、雍、徐等州刺史,都督诸州军事。文帝元嘉二十八年,率军镇压江汉蛮民起义。后文帝为太子刘劭所杀,率兵进讨,至新亭即位称帝,杀刘劭。在位期间,剪除宗室,重用中书通事舍人戴法兴、巢尚之、戴明宝,使专朝政。推行土断,并限制占山封水,抑制大族,加强君权,在位十一年。庙号世祖。
楚襄王问于宋玉曰:“先生其有遗行与?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!”
宋玉对曰:“唯,然,有之!愿大王宽其罪,使得毕其辞。客有歌于郢中者,其始曰《下里》、《巴人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。其为《阳阿》、《薤露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。其为《阳春》、《白雪》,国中有属而和者,不过数十人。引商刻羽,杂以流徵,国中属而和者,不过数人而已。是其曲弥高,其和弥寡。
故鸟有凤而鱼有鲲。凤皇上击九千里,绝云霓,负苍天,足乱浮云,翱翔乎杳冥之上。夫蕃篱之鷃,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?鲲鱼朝发昆仑之墟,暴鬐于碣石,暮宿于孟诸。夫尺泽之鲵,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?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,士亦有之。夫圣人瑰意琦行,超然独处,世俗之民,又安知臣之所为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