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85—1523)福建闽县人,字继之,号少谷。弘治十八年进士。授户部主事,榷税浒墅。愤嬖幸用事,弃官归。正德中,起礼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谏南巡,受廷杖,力请归。嘉靖初,以荐起为南京吏部郎中,途中病死。工画善诗。有《少谷集》、《经世要谈》。
从事有示愈以《荆谭酬唱诗》者,愈既受以卒业,因仰而言曰:“夫和平之音淡薄,而愁思之声要妙;欢愉之辞难工,而穷苦之言易好也。是故文章之作,恒发于羁旅草野;至若王公贵人,气满志得,非性能好之,则不暇以为。
今仆射裴公,开镇蛮荆,统郡惟九;常侍杨公,领湖之南,壤地二千里。德刑之政并勤,爵禄之报两崇。乃能存志乎《诗》、《书》,寓辞乎咏歌,往复循环,有唱斯和,搜奇抉怪,雕镂文字,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,铿锵发金石,幽眇感鬼神,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。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,苟在编者,咸可观也。宜乎施之乐章,纪诸册书。”从事曰:“子之言是也。”告于公,书以为《荆谭酬唱诗序》。
杭有卖果者,善藏柑,涉寒暑不溃。出之烨然,玉质而金色。置于市,贾十倍,人争鬻之。
予贸得其一,剖之,如有烟扑口鼻,视其中,则干若败絮。予怪而问之曰:“若所市于人者,将以实笾豆,奉祭祀,供宾客乎?将炫外以惑愚瞽也?甚矣哉,为欺也!”
卖者笑曰:“吾业是有年矣,吾赖是以食吾躯。吾售之,人取之,未尝有言,而独不足子所乎?世之为欺者不寡矣,而独我也乎?吾子未之思也。
今夫佩虎符、坐皋比者,洸洸乎干城之具也,果能授孙、吴之略耶? 峨大冠、 拖长绅者,昂昂乎庙堂之器也,果能建伊、皋之业耶?盗起而不知御,民困而不知救,吏奸而不知禁,法斁而不知理,坐糜廪粟而不知耻。观其坐高堂,骑大马,醉醇醴而饫肥鲜者,孰不巍巍乎可畏,赫赫乎可象也?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也哉?今子是之不察,而以察吾柑!”
予默默无以应。退而思其言,类东方生滑稽之流。岂其愤世疾邪者耶?而托于柑以讽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