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秋水无痕清澈见底,开满蓼花的小洲上吹起了西风。渔翁在烟雾里划着一叶小舟,缓缓靠岸,在细雨中拎着用柳条串着的两条鲤鱼。
感叹空有直钩却无用武之地。他吹起笛子,笛声萦绕在青山白云间。用锋利的刀切碎鲤鱼,露出细嫩的鱼肉,饮上一壶美酒。醉意来时,枕着蓑衣独自入眠。
注释
渔家傲:词牌名,又名“渔歌子”“渔父词”等。
蓼(liǎo):一年生草本植物,花淡红色或白色。
汀(tīng):小洲。
兰棹(zhào):兰木做的船桨,指代船。
舣(yǐ):划般靠岸。
直钩:相传姜太公隐居垂钓,用直钩钓鱼,意不在鱼也。这里意谓怀才不遇,无用武之地。
鲙(kuài):切碎的鱼块或肉块。
红缕细:指细嫩的鱼肉。
莎衣:即蓑衣。▲
据史载,谢逸与弟弟谢薖终生没有做官,二人共同过着布衣生活,流连山水,渔樵为乐。这首词当是作者自身经历和精神境界的写照,创作时间不详。
这首词是他歌咏隐逸生活之作,表达了他的高洁情操和高远志趣。上片写清远之景,下片抒隐逸之情。水塘潋滟,烟雨空濛,水色清浅,倒影涵空。生活在这般如画如诗的自然环境中,词人自然感到宠辱皆忘,心淡神远。全词写得空灵隽永,飘逸潇洒,读其词如见其人。
上片写秋江独钓。西风飒飒,秋江澄碧,细雨使天地间一片朦胧。渔翁拔蓑独坐船头,凝成一座塑像,开头三句展现了一幅清新的图景。歇拍“柳条带雨穿双鲤”一句,刻画细致真切,栩栩如生,渔夫取得劳动果实的兴奋心情昭然若揭。
下片写怀才不遇的主人公品尝新鲜的鲤鱼,痛饮美酒,一醉方休。渔翁的生活有快乐,也有忧愁,最大的遗憾是自己的才能没有得到施展的机会。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情绪低沉,一蹶不振。听,他悠扬的笛声在青山白云间萦绕。“脍落”句写切鱼的细节。“霜刀”是那么锋利,鱼又是那么新鲜。这里“霜刀”之银白与鱼肉之鲜红互相映照,画面色彩鲜明,生动逼真。结拍“醉来”句写醉态,最能体现渔翁的潇洒与旷逸。▲
谢逸(1068-1113),字无逸,号溪堂。宋代临川城南(今属江西省抚州市)人。北宋文学家,江西诗派二十五法嗣之一。与其从弟谢薖并称“临川二谢”。与饶节、汪革、谢薖并称为“江西诗派临川四才子”。 曾写过300首咏蝶诗,人称“谢蝴蝶”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