鸿濛肇开辟,变嬗几成毁。寥寥断竹歌,瓦堲溯姚姒。
周坟典以族,讵认青乌子。公琴记咎繇,邢山称东里。
葛淯失之矫,璠玙过于侈。焉知宫夹墓,莫识龟言水。
铜槃字十六,铭自比于始。延陵有孔篆,乌宁半辞止。
汉砖犹简朴,石章寖华靡。无愧惟有道,媚俗多虚美。
七松谈士良,何以惩不轨。载笔鲜南董,袭浮谬臧否。
岂悟冢中人,三百年不死。妇名弗出阃,古未有碑诔。
谥见春秋初,志起典午氏。簪蒿隐士妻,芳刻垂千祀。
杨高托不朽,习之文中理。或犯葵丘禁,息国事何耻。
蛾眉为黄土,磨灭更谁纪。宰如比何人,维邑之士女。
逸民孺仲裔,冰雪濯纨绮。采俪古鄞州,俭勤终莫齿。
试问几何年,颇与铜人似。虽微黄绢辞,亦质而不俚。
丘夷池又平,蓬颗今廛市。聚庐寒劫灰,馀光辉泥滓。
曰德巢由俦,闺曰莱鸿比。我行松柏下,势荣朝菌尔。
隆碣牛砺角,翁仲卧荆杞。兰艾均一尘,玉珉同一燬。
孤竹梦泡然,柳下垄孰是。片石幸有传,诗以贻彤史。
王应麟(1223—1296),南宋官员、经史学者。字伯厚,号深宁居士,又号厚斋。庆元府鄞县(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)人。理宗淳祐元年进士,宝祐四年复中博学宏词科。历官太常寺主簿、通判台州,召为秘节监、权中书舍人,知徽州、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等职。其为人正直敢言,屡次冒犯权臣丁大全、贾似道而遭罢斥,后辞官回乡,专意著述二十年。为学宗朱熹,涉猎经史百家、天文地理,熟悉掌故制度,长于考证。一生著述颇富,计有二十余种、六百多卷,相传《三字经》为其所著。
从事有示愈以《荆谭酬唱诗》者,愈既受以卒业,因仰而言曰:“夫和平之音淡薄,而愁思之声要妙;欢愉之辞难工,而穷苦之言易好也。是故文章之作,恒发于羁旅草野;至若王公贵人,气满志得,非性能好之,则不暇以为。
今仆射裴公,开镇蛮荆,统郡惟九;常侍杨公,领湖之南,壤地二千里。德刑之政并勤,爵禄之报两崇。乃能存志乎《诗》、《书》,寓辞乎咏歌,往复循环,有唱斯和,搜奇抉怪,雕镂文字,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,铿锵发金石,幽眇感鬼神,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。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,苟在编者,咸可观也。宜乎施之乐章,纪诸册书。”从事曰:“子之言是也。”告于公,书以为《荆谭酬唱诗序》。
孝武皇帝陈皇后,时得幸,颇妒。别在长门宫,愁闷悲思。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,奉黄金百斤,为相如、文君取酒,因于解悲愁之辞。而相如为文以悟主上,陈皇后复得亲幸。其辞曰:
夫何一佳人兮,步逍遥以自虞。魂逾佚而不反兮,形枯槁而独居。言我朝往而暮来兮,饮食乐而忘人。心慊移而不省故兮,交得意而相亲。
伊予志之慢愚兮,怀贞悫之懽心。愿赐问而自进兮,得尚君之玉音。奉虚言而望诚兮,期城南之离宫。修薄具而自设兮,君曾不肯乎幸临。廓独潜而专精兮,天漂漂而疾风。登兰台而遥望兮,神怳怳而外淫。浮云郁而四塞兮,天窈窈而昼阴。雷殷殷而响起兮,声象君之车音。飘风回而起闺兮,举帷幄之襜襜。桂树交而相纷兮,芳酷烈之訚訚。孔雀集而相存兮,玄猨啸而长吟。翡翠胁翼而来萃兮,鸾凤翔而北南。
心凭噫而不舒兮,邪气壮而攻中。下兰台而周览兮,步从容于深宫。正殿块以造天兮,郁并起而穹崇。间徙倚于东厢兮,观夫靡靡而无穷。挤玉户以撼金铺兮,声噌吰而似钟音。
刻木兰以为榱兮,饰文杏以为梁。罗丰茸之游树兮,离楼梧而相撑。施瑰木之欂栌兮,委参差以槺梁。时仿佛以物类兮,象积石之将将。五色炫以相曜兮,烂耀耀而成光。致错石之瓴甓兮,象瑇瑁之文章。张罗绮之幔帷兮,垂楚组之连纲。
抚柱楣以从容兮,览曲台之央央。白鹤噭以哀号兮,孤雌跱于枯杨。日黄昏而望绝兮,怅独托于空堂。悬明月以自照兮,徂清夜于洞房。援雅琴以变调兮,奏愁思之不可长。案流徵以却转兮,声幼妙而复扬。贯历览其中操兮,意慷慨而自卬。左右悲而垂泪兮,涕流离而从横。舒息悒而增欷兮,蹝履起而彷徨。揄长袂以自翳兮,数昔日之諐殃。无面目之可显兮,遂颓思而就床。抟芬若以为枕兮,席荃兰而茝香。
忽寝寐而梦想兮,魄若君之在旁。惕寤觉而无见兮,魂迋迋若有亡。众鸡鸣而愁予兮,起视月之精光。观众星之行列兮,毕昴出于东方。望中庭之蔼蔼兮,若季秋之降霜。夜曼曼其若岁兮,怀郁郁其不可再更。澹偃蹇而待曙兮,荒亭亭而复明。妾人窃自悲兮,究年岁而不敢忘。
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
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
予犹记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吾社之行为士先者,为之声义,敛赀财以送其行,哭声震动天地。缇骑按剑而前,问:“谁为哀者?”众不能堪,抶而仆之。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,公之逮所由使也;吴之民方痛心焉,于是乘其厉声以呵,则噪而相逐。中丞匿于溷藩以免。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,按诛五人,曰颜佩韦、杨念如、马杰、沈扬、周文元,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。
然五人之当刑也,意气扬扬,呼中丞之名而詈之,谈笑以死。断头置城上,颜色不少变。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,买五人之头而函之,卒与尸合。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。
嗟乎!大阉之乱,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,四海之大,有几人欤?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,素不闻诗书之训,激昂大义,蹈死不顾,亦曷故哉?且矫诏纷出,钩党之捕遍于天下,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,不敢复有株治;大阉亦逡巡畏义,非常之谋难于猝发,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,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。
由是观之,则今之高爵显位,一旦抵罪,或脱身以逃,不能容于远近,而又有剪发杜门,佯狂不知所之者,其辱人贱行,视五人之死,轻重固何如哉?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,赠谥褒美,显荣于身后;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,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,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,斯固百世之遇也。不然,令五人者保其首领,以老于户牖之下,则尽其天年,人皆得以隶使之,安能屈豪杰之流,扼腕墓道,发其志士之悲哉?故余与同社诸君子,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,而为之记,亦以明死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。
贤士大夫者,冏卿因之吴公,太史文起文公、孟长姚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