邢昉〔明代〕
海上多灵峰,兹丘亦其亚。林岭互出没,溟色涵变化。
绝顶岂不峻,飞鸟已在下。缅思干将铸,叹息夫差霸。
东望范蠡湖,瀰瀰向云泻。古人何雄哉,挥泪想逸驾。
来者有同心,深期勿相讶。
邢昉
邢昉(1590年~1653年)字孟贞,一字石湖,因住家距石臼湖较近,故自号石臼,人称刑石臼,江苏南京高淳人。明末诸生,复社名士。明亡后弃举子业,居石臼湖滨,家贫,取石臼水酿酒沽之,诗最工五言,著有《宛游草》、《石臼集》。清代诗人王士禛在他的《渔洋诗话》中论次当时的布衣诗人,独推邢昉为第—人。
鹦鹉灭火
刘义庆 〔南北朝〕
有鹦鹉飞集他山,山中禽兽辄相爱。鹦鹉自念虽乐,此山虽乐,然非吾久居之地,遂去,禽兽依依不舍后数月,山中大火。鹦鹉遥见,心急如焚,遂入水沾羽,飞而洒之。
天神言:“汝虽有好意,然何足道也?”对曰:“虽知区区水滴不能救,然吾尝侨居是山,禽兽善待,皆为兄弟,吾不忍见其毁于火也!”
天神嘉其义,即为之灭火。
伤仲永
王安石 〔宋代〕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【中吕】醉高歌带红绣鞋 客中题壁
汤舜民 〔元代〕
满江红·送廖叔仁赴阙
严羽 〔宋代〕
金缕曲·闷欲呼天说
吴藻 〔清代〕
永遇乐·舟中感旧
徐灿 〔清代〕
如梦令·紫黯红愁无绪
龚自珍 〔清代〕
南乡子·烟暖雨初收
纳兰性德 〔清代〕
隔浦莲近拍·中山县圃姑射亭避暑作
周邦彦 〔宋代〕
菩萨蛮
李好古 〔宋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