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磐(1483--1527),字公石,又字松溪,号颐山,嘉定州人。明弘治十八年(1505年)乙丑科顾鼎臣榜进士。改庶吉士。娶吴氏女为妻。正德年间,曾任吏、兵等科给事中,有直声。嘉靖初年,因议大礼被廷杖除名。与程启充、彭汝实、徐文华同为嘉定人,时称嘉定四谏。能作诗,《旧峨山志》称其“撒手为盐,翻水成调”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