倪元璐(1593—1644),字汝玉,一作玉汝,号鸿宝,浙江上虞(今绍兴市上虞区)人,明末官员、书法家。明天启二年(1622)进士,历官至户、礼两部尚书,书、画俱工。倪元璐书法灵秀神妙,行草尤极超逸,最得王右军、颜鲁公和苏东坡三人翰墨之助, 用笔锋棱四露中见苍浑,并时杂有渴笔与浓墨相映成趣,结字奇侧多变,书风奇伟,后人对他有“笔奇、字奇、格奇”之“三奇”,“势足、意足、韵足”之“三足”的称誉。崇祯十七年(1644年),李自成陷京师,元璐自缢殉节,卒年五十二。弘光时,追赠少保、吏部尚书,谥文正,清廷赐谥文贞。著有《倪文贞集》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