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贽(1527~1602),汉族,福建泉州人。明代官员、思想家、文学家,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。李贽初姓林,名载贽,后改姓李,名贽,字宏甫,号卓吾,别号温陵居士、百泉居士等。历共城教谕、国子监博士,万历中为姚安知府。旋弃官,寄寓黄安(今湖北省红安县)、湖北麻城芝佛院。在麻城讲学时,从者数千人,中间还有不少妇女。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,最后被诬下狱,自刎死于狱中。其重要著作有《藏书》、《续藏书》、《焚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、《史纲评委》。他曾评点过的《水浒传》、《西厢记》、《浣纱记》、《拜月亭》等等,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。
南阳宋定伯,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问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问:“汝复谁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数里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递相担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担定伯数里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复担鬼,鬼略无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复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听之,了然无声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声。鬼复言:“何以作声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习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担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声咋咋然,索下,不复听之。径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为一羊,便卖之恐其变化,唾之。得钱千五百,乃去。于时石崇言:“定伯卖鬼,得钱千五百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