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方平(758年前后在世),唐朝河南洛阳人。匈奴族。天宝前期曾应进士试,又欲从军 ,均未如意,从此隐居颍水、汝河之滨,终生未仕。与皇甫冉、元德秀、李颀、严武为诗友,为萧颖士赏识。工诗,善画山水。其诗多咏物写景之作,尤擅绝句,其诗多写闺情、乡思,思想内容较贫弱,但艺术性较高,善于寓情于景,意蕴无穷。其《月夜》 、《春怨》、《新春》、《秋夜泛舟》等都是历来为人传诵的名作。
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,精于拳勇。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,旗丁数百以篙刺之,篙所触处,寸寸折裂.以此名重一时,率其徒行教常州。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,观者如堵。忽一日,有卖蒜叟,龙钟伛偻,咳嗽不绝声,旁睨而揶揄之。众大骇,走告杨。杨大怒,招叟至前,以拳打砖墙,陷入尺许,傲之曰:“叟能如是乎?”叟曰:“君能打墙,不能打人。”杨愈怒骂曰:“老奴能受我打乎?打死勿怨!”叟笑曰:“垂死之年,能以一死成君之名,死亦何怨?”乃广约众人,写立誓劵。
令杨养息三日,老人自缚于树,解衣露腹。杨故取势于十步外,奋拳击之。老人寂然无声。但见杨双膝跪地,叩头曰:“晚生知罪了。”拔其拳,已夹入老人腹中,坚不可出,哀求良久,老人鼓腹纵之,已跌出一石桥外矣。
老人徐徐负蒜而归,卒不肯告人姓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