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隋堤柳,岁久年深尽衰朽。风飘飘兮雨萧萧,三株两株汴河口。
老枝病叶愁杀人,曾经大业年中春。大业年中炀天子,种柳成行夹流水。
西自黄河东至淮,绿阴一千三百里。大业末年春暮月,柳色如烟絮如雪。
南幸江都恣佚游,应将此柳系龙舟。紫髯郎将护锦缆,青娥御史直迷楼。
海内财力此时竭,舟中歌笑何日休。上荒下困势不久,宗社之危如缀旒。
炀天子,自言福祚长无穷,岂知皇子封酅公。龙舟未过彭城閤,义旗已入长安宫。
萧墙祸生人事变,晏驾不得归秦中。土坟数尺何处葬,吴公台下多悲风。
二百年来汴河路,沙草和烟朝复暮。后王何以鉴前王,请看隋堤亡国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