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春日山中景色美不胜收,直至夜幕降临后仍留恋不已,忘记归去。
掬一捧泉水,泉水照见月影,好像那一轮明月在自己的手里一般;拨弄山花,馥郁之气溢满衣衫。
游兴顿起,不会在乎路途的远近;想要离去,总难舍下花草的深情。
翘首南望钟声悠扬之处,翠微深处,楼台掩映。
注释
春山:一作“春来”。
掬(jū):双手捧起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云:“受珠玉者以掬。”
鸣钟:一作“钟鸣”。
翠微:指山腰青翠幽深处,泛指青山。庾信《和宇文内史春日游山》诗云:“游客值春晖,金鞍上翠微。”▲
此诗描写春夜山中赏月的乐趣,诗人描绘了一幅清幽淡远的春山夜月图,流露出一种悠然自得、纵情山水的畅快心情。开篇两句交代了全篇诗情产生的由头,写出了“多胜事”是“赏玩忘归”之因。接下来的六句是对“胜事”与“赏玩忘归”的具体描述。全诗风格清淡闲雅,描摹物态历历如绘,极富神韵,尤其是颔联两句,物我交融,神完气足,意境鲜明,妙趣横生,历来脍炙人口。
诗的开头二句点出:春天的山中有许多美好的事物,自己游春只顾迷恋玩赏,天黑了,竟然忘了归去。这两句,提纲挈领,统率全篇。以下六句,具体展开对“胜事”与“赏玩忘归”的描述。一、二句之间,有因果关系,“多胜事”是“赏玩忘归”的原因。而“胜事”又是全诗发脉的地方。从通篇着眼,如果不能在接着展开的三、四句中将“胜事”写得使人心向往之,那么,其余写“赏玩忘归”的笔墨,势将成为架空之论。
在这吃紧处,诗人举重若轻,毫不费力地写道:“掬水月在手,弄花香满衣”。此处描写堪称恰到好处:
第一,从结构上来看,“掬水”句承第二句的“夜”,“弄花”句承首句的“春”,笔笔紧扣,自然圆到。一、二句波纹初起,至这两句形成高潮,以下写赏玩忘归的五、六两句便是从这里荡开去的波纹。
第二,这两句写山中胜事,物我交融,神完气足,人情物态,两面俱到。既见出水清夜静与月白花香,又从“掬水”“弄花”的动作中显出诗人的童心不灭与逸兴悠长。所写“胜事”虽然只有两件,却足以以少胜多,以一当十。
第三,“掬水”句写泉水清澄明澈照见月影,将明月与泉水合而为一;“弄花”句写山花馥郁之气溢满衣衫,将花香衣香浑为一体。艺术形象虚实结合,字句安排上下对举,使人倍觉意境鲜明,妙趣横生。第四,精于炼字。“掬”字,“弄”字,既写景又写人,既写照又传神,确是神来之笔。
诗人完全沉醉在山中月下的美景之中了。唯兴所适,根本不去计算路程的远近。而当要离开时,对眼前的一花一草不能不怀依依惜别的深情。这就是诗人在写出“胜事”的基础上,接着铺写的“兴来无远近,欲去惜芳菲”二句的诗意。这两句写赏玩忘归,“欲去”二字又为折入末两句南望楼台埋下伏笔。
正当诗人在欲去未去之际,夜风送来了钟声。他翘首南望,只见远方的楼台隐现在一处青翠山色的深处。末两句从近处转向远方,以声音引出画面。展示的虽是远景,但仍然将春山月下特有的情景,用爱怜的笔触轮廓分明地勾勒了出来,并与一、二、三句点题的“春山”、“夜”、“月”正好遥相呼应。
三、四两句是全诗精神所在的地方。这两句在篇中,如石韫玉,似水怀珠,照亮四围。全诗既精雕细琢,又出语天成,自具艺术特色。▲
《春山夜月》是一首写景诗,此诗描写春夜山中赏月的乐趣,勾勒出一幅清幽淡远的春山夜月图,流露了诗人悠然自得、纵情山水的畅快心情。开篇两句交代了全篇诗情产生的由头,写出了“多胜事”是“赏玩忘归”之因;后六句是对“胜事”与“赏玩忘归”的具体描述。全诗风格清淡闲雅,描摹物态历历如绘,物我交融,神完气足,极富神韵,历来脍炙人口。
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
宫之奇谏曰:“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翫。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‘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”
公曰:“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”
对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 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为文王卿士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!且虞能亲于桓、庄乎?其爱之也,桓、庄之族何罪?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逼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”
公曰:“吾享祀丰絜,神必据我。”
对曰:“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
弗听,许晋使。
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腊矣。在此行也,晋不更举矣。”
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,问于卜偃曰:“吾其济乎?”
对曰:“克之。”
公曰:“何时?”
对曰:“童谣曰:‘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炖炖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’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
冬,十二月丙子朔,晋灭虢,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于虞,遂袭虞,灭之,执虞公.及其大夫井伯,从媵秦穆姬。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,故书曰:“晋人执虞公。”罪虞公,言易也。
维年月日,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,以羊一、猪一,投恶溪之潭水,以与鳄鱼食,而告之曰:
昔先王既有天下,列山泽,罔绳擉刃,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,驱而出之四海之外。及后王德薄,不能远有,则江汉之间,尚皆弃之以与蛮、夷、楚、越;况潮岭海之间,去京师万里哉!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,亦固其所。今天子嗣唐位,神圣慈武,四海之外,六合之内,皆抚而有之;况禹迹所揜,扬州之近地,刺史、县令之所治,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?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。
刺史受天子命,守此土,治此民,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,据处食民畜、熊、豕、鹿、獐,以肥其身,以种其子孙;与刺史亢拒,争为长雄;刺史虽驽弱,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,伈伈睍睍,为民吏羞,以偷活于此邪!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,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。
鳄鱼有知,其听刺史言:潮之州,大海在其南,鲸、鹏之大,虾、蟹之细,无不归容,以生以食,鳄鱼朝发而夕至也。今与鳄鱼约:尽三日,其率丑类南徙于海,以避天子之命吏;三日不能,至五日;五日不能,至七日;七日不能,是终不肯徙也。是不有刺史、听从其言也;不然,则是鳄鱼冥顽不灵,刺史虽有言,不闻不知也。夫傲天子之命吏,不听其言,不徙以避之,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,皆可杀。刺史则选材技吏民,操强弓毒矢,以与鳄鱼从事,必尽杀乃止。其无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