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鑅(1729-1804),贵州毕节人,清朝大臣。韩鑅历官几十年,关心百姓疾苦、声扬远播,齐、楚、吴、豫之间,人皆称赞。乾隆二十二年(公元1757)捐通判拣发河东,初任山东东昌府上河通判,三十二年(公元1767年)迁沂州府同知,三十八年(公元1773年)擢安徽颍州府知府,四十年(公元1775年)迁江苏淮徐海道,乾隆四十六年(公元1781年),授河东河道总督。四十九年(公元1784年)授工部右侍郎,五十四年(公元1789年)调户部右侍郎,嘉庆三年(公元1798年)调兵部右侍郎。
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,纳于大庙,非礼也。
臧哀伯谏曰:“君人者,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;犹惧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孙。是以清庙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;衮冕黻珽,带裳幅舄,衡紞纮綖,昭其度也;藻率鞞鞛,鞶厉游缨,昭其数也;火龙黼黻,昭其文也;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;钖鸾和铃,昭其声也;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。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,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庙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庙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或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。其若之何?”公不听。
(周内史闻之,曰:“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!君违,不忘谏之以德。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