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尔烈(1727-1801),别名仲方,字君武,号瑶峰。祖籍河南,清乾隆、嘉庆年间辽阳县贾家堡子风水沟村(今兰家乡风水沟村)人。以诗文书法、聪明辩才见称于世,乾嘉时期的”关东才子”。《辽阳县志》称其“词翰书法著名当世者,清代第一人”。16岁时,诗文、书法就已经蜚声遐迩了。26岁,参加了全州的童试,结果考中了拔贡生(秀才)。39岁,随同好友常纪到北京参加京师会试,未能及第。44岁,再攀蟾宫,满怀信心地参加了京师礼部主持的恩科会试,结果考中贡士。经过殿试,中二甲一名进士。至此,夙愿已尝。清廷任命他为翰林院编修、侍读。
秦将王翦破赵,虏赵王,尽收其地,进兵北略地,至燕南界。
太子丹恐惧,乃请荆卿曰:“秦兵旦暮渡易水,则虽欲长侍足下,岂可得哉?”荆卿曰:“微太子言,臣愿得谒之。今行而无信,则秦未可亲也。夫今樊将军,秦王购之金千斤,邑万家。诚能得樊将军首,与燕督亢之地图,献秦王,秦王必说见臣,臣乃得有以报太子。”太子曰:“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,丹不忍以己之私,而伤长者之意,愿足下更虑之!”
荆轲知太子不忍,乃遂私见樊於期,曰:“秦之遇将军,可谓深矣。父母宗族,皆为戮没。今闻购樊将军之首,金千斤,邑万家,将奈何?”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:“吾每念,常痛于骨髓,顾计不知所出耳!”轲曰:“今有一言,可以解燕国之患,而报将军之仇者,何如?”於期乃前曰:“为之奈何?”荆轲曰:“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,秦王必喜而善见臣。臣左手把其袖,而右手揕其胸,然则将军之仇报,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。将军岂有意乎?”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:“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,乃今得闻教!”遂自刎。
太子闻之,驰往,伏尸而哭,极哀。既已,不可奈何,乃遂盛樊於期之首,函封之。
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,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,取之百金,使工以药 淬之。以试人,血濡缕,人无不立死者。乃为装遣荆轲。
燕国有勇士秦武阳,年十二,杀人,人不敢与忤视。乃令秦武阳为副。(秦武阳 一作:秦舞阳)
荆轲有所待,欲与俱,其人居远未来,而为留待。
顷之未发,太子迟之。疑其有改悔,乃复请之曰:“日以尽矣,荆卿岂无意哉?丹请先遣秦武阳!”荆轲怒, 叱太子曰:“今日往而不反者,竖子也!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,仆所以留者,待吾客与俱。今太子迟之,请辞决矣!”遂发。
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,皆白衣冠以送之。至易水上,既祖,取道。高渐离击筑,荆轲和而歌,为变徵之声,士皆垂泪涕泣。又前而为歌曰: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!”复为慷慨羽声,士皆瞋目,发尽上指冠。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,终已不顾。
既至秦,持千金之资币物,厚遗wèi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。
嘉为先言于秦王曰:“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,不敢兴兵以拒大王,愿举国为内臣。比诸侯之列,给贡职如郡县,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。恐惧不敢自陈,谨斩樊於期头,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,函封,燕王拜送于庭,使使以闻大王。唯大王命之。”
秦王闻之,大喜。乃朝服,设九宾,见燕使者咸阳宫。
荆轲奉樊於期头函,而秦武阳奉地图匣,以次进。至陛下,秦武阳色变振恐,群臣怪之,荆轲顾笑武阳,前为谢曰:“北蛮夷之鄙人,未尝见天子,故振慑,愿大王少假借之,使毕使于前。”秦王谓轲曰:“起,取武阳所持图!”
轲既取图奉之, 发图,图穷而匕首见。因左手把秦王之袖,而右手持匕首揕之。未至身,秦王惊,自引而起,绝袖。拔剑,剑长,操其室。时恐急,剑坚,故不可立拔。
荆轲逐秦王,秦王还柱而走。群臣惊愕,卒起不意,尽失其度。而秦法,群臣侍殿上者,不得持尺兵;诸郎中执兵,皆陈殿下,非有诏不得上。方急时,不及召下兵,以故荆轲逐秦王,而卒惶急无以击轲,而乃以手共搏之。
是时,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。秦王方还柱走,卒惶急不知所为。左右乃曰:“王负剑!王负剑!”遂拔以击荆轲,断其左股。荆轲废,乃引其匕首提秦王,不中,中柱。秦王复击轲,被八创。
轲自知事不就,倚柱而笑,箕踞以骂曰:“事所以不成者,乃欲以生劫之,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。”
左右既前,斩荆轲。秦王目眩良久。
永州之野产异蛇:黑质而白章,触草木尽死;以啮人,无御之者。然得而腊之以为饵,可以已大风、挛踠、瘘疠,去死肌,杀三虫。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,岁赋其二。募有能捕之者,当其租入。永之人争奔走焉。
有蒋氏者,专其利三世矣。问之,则曰:“吾祖死于是,吾父死于是,今吾嗣为之十二年,几死者数矣。”言之貌若甚戚者。余悲之,且曰:“若毒之乎?余将告于莅事者,更若役,复若赋,则何如?”蒋氏大戚,汪然出涕,曰:“君将哀而生之乎?则吾斯役之不幸,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。向吾不为斯役,则久已病矣。自吾氏三世居是乡,积于今六十岁矣。而乡邻之生日蹙,殚其地之出,竭其庐之入。号呼而转徙,饥渴而顿踣。触风雨,犯寒暑,呼嘘毒疠,往往而死者,相藉也。曩与吾祖居者,今其室十无一焉。与吾父居者,今其室十无二三焉。与吾居十二年者,今其室十无四五焉。非死则徙尔,而吾以捕蛇独存。悍吏之来吾乡,叫嚣乎东西,隳突乎南北;哗然而骇者,虽鸡狗不得宁焉。吾恂恂而起,视其缶,而吾蛇尚存,则弛然而卧。谨食之,时而献焉。退而甘食其土之有,以尽吾齿。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,其余则熙熙而乐,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。今虽死乎此,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,又安敢毒耶?”
余闻而愈悲,孔子曰:“苛政猛于虎也!”吾尝疑乎是,今以蒋氏观之,犹信。呜呼!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!故为之说,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。
(饥渴而顿踣 一作:饿渴)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,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,得李翰所为《张巡传》。翰以文章自名,为此传颇详密。然尚恨有阙者:不为许远立传,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。
远虽材若不及巡者,开门纳巡,位本在巡上。授之柄而处其下,无所疑忌,竟与巡俱守死,成功名,城陷而虏,与巡死先后异耳。两家子弟材智下,不能通知二父志,以为巡死而远就虏,疑畏死而辞服于贼。远诚畏死,何苦守尺寸之地,食其所爱之肉,以与贼抗而不降乎?当其围守时,外无蚍蜉蚁子之援,所欲忠者,国与主耳,而贼语以国亡主灭。远见救援不至,而贼来益众,必以其言为信;外无待而犹死守,人相食且尽,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。远之不畏死亦明矣!乌有城坏其徒俱死,独蒙愧耻求活?虽至愚者不忍为,呜呼!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?
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,城之陷,自远所分始。以此诟远,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。人之将死,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;引绳而绝之,其绝必有处。观者见其然,从而尤之,其亦不达于理矣!小人之好议论,不乐成人之美,如是哉!如巡、远之所成就,如此卓卓,犹不得免,其他则又何说!
当二公之初守也,宁能知人之卒不救,弃城而逆遁?苟此不能守,虽避之他处何益?及其无救而且穷也,将其创残饿羸之余,虽欲去,必不达。二公之贤,其讲之精矣!守一城,捍天下,以千百就尽之卒,战百万日滋之师,蔽遮江淮,沮遏其势,天下之不亡,其谁之功也!当是时,弃城而图存者,不可一二数;擅强兵坐而观者,相环也。不追议此,而责二公以死守,亦见其自比于逆乱,设淫辞而助之攻也。
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,屡道于两府间,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。其老人往往说巡、远时事云: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,贺兰嫉巡、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,不肯出师救;爱霁云之勇且壮,不听其语,强留之,具食与乐,延霁云坐。霁云慷慨语曰:“云来时,睢阳之人,不食月余日矣!云虽欲独食,义不忍;虽食,且不下咽!”因拔所佩刀,断一指,血淋漓,以示贺兰。一座大惊,皆感激为云泣下。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,即驰去;将出城,抽矢射佛寺浮图,矢着其上砖半箭,曰:“吾归破贼,必灭贺兰!此矢所以志也。”愈贞元中过泗州,船上人犹指以相语。城陷,贼以刃胁降巡,巡不屈,即牵去,将斩之;又降霁云,云未应。巡呼云曰:“南八,男儿死耳,不可为不义屈!”云笑曰:“欲将以有为也;公有言,云敢不死!”即不屈。
张籍曰:“有于嵩者,少依于巡;及巡起事,嵩常在围中。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,嵩时年六十余矣。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,好学无所不读。籍时尚小,粗问巡、远事,不能细也。云:巡长七尺余,须髯若神。尝见嵩读《汉书》,谓嵩曰:“何为久读此?“嵩曰:“未熟也。“巡曰:“吾于书读不过三遍,终身不忘也。“因诵嵩所读书,尽卷不错一字。嵩惊,以为巡偶熟此卷,因乱抽他帙以试,无不尽然。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,巡应口诵无疑。嵩从巡久,亦不见巡常读书也。为文章,操纸笔立书,未尝起草。初守睢阳时,士卒仅万人,城中居人户,亦且数万,巡因一见问姓名,其后无不识者。巡怒,须髯辄张。及城陷,贼缚巡等数十人坐,且将戮。巡起旋,其众见巡起,或起或泣。巡曰:“汝勿怖!死,命也。“众泣不能仰视。巡就戮时,颜色不乱,阳阳如平常。远宽厚长者,貌如其心;与巡同年生,月日后于巡,呼巡为兄,死时年四十九。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。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,武人夺而有之,嵩将诣州讼理,为所杀。嵩无子。张籍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