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琬(1695~1755)清代锦州一位很有才华的女诗人。字季玉,汉军正白旗,辽阳人。生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四年,卒于高宗乾隆二十年,年六十一岁。蔡琬是清朝名臣蔡毓荣之女,后成为云贵总督之一高其倬继室。蔡琬自幼濡染家学,博极群书,以渊博的知识在高其倬的政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被诰封为一品夫人。嘉关间,铁保辑满洲、蒙古、汉军许多工作人诗,为熙朝雅颂集,以琬为集首。是八旗闺秀文学之首,著有《蕴真轩诗草》传于世 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