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11—1871)贵州独山人,字子偲,号郘亭,晚号眲叟。莫与俦子。道光十一年举人。家世传业,通文字训诂之学,与郑珍俱为西南大师。工诗。尤工真行篆隶书。咸丰间以知县用,弃去,游江南,客曾国藩幕,与学者张文虎、张裕钊等校雠经史。有《郘亭知见传本书目》、《郘亭诗钞》、《遵义府志》、《声韵考略》等。
从事有示愈以《荆谭酬唱诗》者,愈既受以卒业,因仰而言曰:“夫和平之音淡薄,而愁思之声要妙;欢愉之辞难工,而穷苦之言易好也。是故文章之作,恒发于羁旅草野;至若王公贵人,气满志得,非性能好之,则不暇以为。
今仆射裴公,开镇蛮荆,统郡惟九;常侍杨公,领湖之南,壤地二千里。德刑之政并勤,爵禄之报两崇。乃能存志乎《诗》、《书》,寓辞乎咏歌,往复循环,有唱斯和,搜奇抉怪,雕镂文字,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,铿锵发金石,幽眇感鬼神,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。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,苟在编者,咸可观也。宜乎施之乐章,纪诸册书。”从事曰:“子之言是也。”告于公,书以为《荆谭酬唱诗序》。